過去許多賣家認為,相較於空運,海運在含鋰電池產品的管制上整體較為寬鬆,但隨著Maersk、COSCO等主要船公司查驗力道持續加強,「反正海運沒在管」的老觀念早就過時了!申報不實或文件未更新,隨時可能面臨貨物被拒收的風險。
本文依據2026年1月1日起全面強制適用的國際海事組織(IMO)《國際海運危險品規則》(IMDG Code Amendment 42-24),為您詳細解析海運鋰電池與鈉離子電池的最新UN編號分類、必備文件與標籤規範。
請注意:所有文件請在出貨前提交給承運公司進行審核,確認是否願意承運及附加條件,切勿自行假設可以出貨。
海運和空運使用相同的UN編號系統,自Amendment 42-24起,電動車的分類方式已改變。正確識別 UN 編號是合規出貨的第一步:
| 常見商品 | 適用UN編號 | 類型 | 說明 |
|---|---|---|---|
| 行動電源、18650電池 | UN3480 | 鋰離子電池(單獨) | 電池本身是商品,不隨設備 |
| 藍牙耳機、智慧手環、附電池玩具 | UN3481 | 鋰離子電池(隨設備) | 隨設備一起或裝在設備內 |
| 工業溫度計、軍用電池 | UN3090 | 鋰金屬電池(單獨) | 不可充電鋰金屬,單獨寄送 |
| 醫療器材、相機電池(非鋰離子型) | UN3091 | 鋰金屬電池(隨設備) | 不可充電鋰金屬,隨設備一起或裝於設備內 |
| 儲能用鈉電池模組 | UN3551 | 鈉離子電池(單獨) | 鈉離子化學,不隨設備 |
| 含鈉電池的消費電子 | UN3552 | 鈉離子電池(隨設備) | 鈉離子化學,隨設備一起 |
| 電動自行車、電動摩托車、電動汽車 | UN3556 | 鋰離子電動車(2026新增) | 鋰離子電池驅動的車輛(含電動自行車、電動機車) |
| 工業用特殊電動車 | UN3557 | 鋰金屬電動車(2026新增) | 鋰金屬電池驅動的車輛 |
| 新型電動車 | UN3558 | 鈉離子電動車(2026新增) | 鈉離子電池驅動的車輛 |
⚠️ 注意:2026 年 1 月 1 日起,凡鋰離子/鋰金屬/鈉離子電池驅動的車輛,不得再申報為通用 UN3171 。Maersk 已發出客戶公告要求在出貨前確認貼標正確,違規可能被拒收。
延伸閱讀: 2026跨境電商合規-含鋰鈉電池產品出貨規範與必備指南(空運篇)
海運對於危險品申報同樣有嚴格的文件要求,缺少以下文件將無法順利裝船:
凡屬危險品等級的鋰電池與鈉離子電池,均須提供此報告。Amendment 42-24 明確釐清了「資料可取得」的定義:製造商及各層經銷商須確保供應鏈各方可取得測試摘要報告(Test Summary),而非只在工廠內部存放。
出貨前你必須提交MSDS(物質安全資訊)讓船公司進行審核,確認是否可以承運,2026年起MSDS有兩大更新重點:
⚠️ 注意: 以上文件需要先提交給承運公司審核,確認可以承運後,會依照各家船公司規定填寫承運必要文件。
海運的包裝標示規範相對空運簡單,主要需貼上危險品標籤,但因應新規已有更名與調整 :
這次法規改版包含大量更新,不僅影響文件申報,更直接牽動貨物的裝載與儲放邏輯。身為賣家,您必須特別留意以下實務變動,才能避免訂艙後被臨時拒收的突發狀況:
⚠️ 注意: 實際承運規範可能會根據不同船公司規定而有所異動,出貨前務必與承運公司確認。
海運出貨的準備期通常較長,任何文件的疏漏都可能導致趕不上結關時間。建立標準化的作業流程,提早與承運方確認細節,是確保貨物準時上船的不二法門:
出貨前先確認電池 Wh 值與適用的 UN 編號。
備妥UN38.3測試報告、標注Amendment 42-24 的MSDS英文版、標明電池規格的商業發票與裝箱單。若被判定為危險品,船公司可能會要求發貨人簽署危險品申報書(DGD)。
使用符合IMDG Code的包裝材料,電池正負極需有防短路保護,且有充足緩衝材料。務必確認承運公司對電池是否有包裝上的規範及限制,須確實符合規定。
訂艙時在Booking備註欄填入「含危險品(DG Cargo)—第九類鋰電池」,附上正確UN編號與Wh值,如實申報。所有文件需在截止日前(通常為截關前 3 個工作天)先提交給船公司審核。
□ 已確認電池 Wh 值,並確認適用的 UN 編號(特別注意電動車是否需改用 UN3556/3557/3558)
□ 已向承運公司說明商品規格 並提交文件 ,取得承運確認
□ UN38.3 測試報告備妥, 可向供應商取得
□ MSDS / SDS 英文版備妥,第 14 節已標注「IMDG Code Amendment 42-24」
□ 危險品申報書 ( DGD ) 已正確填寫 (若船公司有要求)
□ 外箱已貼「Lithium or Sodium Ion Battery Class 9 Label」(最新版標籤)
□ 外箱已正確標示 UN 編號與完整正式貨名
Amendment 42-24在2026年全面強制後,海運鋰電池的申報邏輯變嚴了不少,包含更換電動車的UN 編號、更改UN3536 的裝載位置、MSDS需定期更新。
最保險的做法是:把電池規格、正確UN編號、完整文件清單整理好,提交給承運公司審核,取得書面確認後再出貨。文件更新、船公司審核提早做,永遠比事後補救省力。
若您對含鋰/鈉電池商品的海運有任何疑問,或需要協助評估出貨條件,歡迎直接洽詢 SEND專屬客服團隊 ,我們將為您提供專業的物流指引與服務!
若貨物被判定屬於危險品,裝船前船公司可能會要求發貨人必須簽署提交危險品申報書(DGD) 。
需要確認第 14 節「運輸資訊」是否已更新標注 IMDG Code Amendment 42-24,以及EmS代碼是否引用最新版MSC.1/Circ.1588/Rev.3。若仍引用舊版,在2026年1月1日後即視為無效文件。
不能,2026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使用UN3171申報鋰離子/鋰金屬/鈉離子電動車輛,電動自行車搭載鋰離子電池,應改申報為UN3556。
視船公司而定,部分船公司限制或拒絕 LCL 含鋰電池貨物,訂艙前請先聯繫承運公司確認是否接受及附加文件要求。
Amendment 42-24起,UN3536儲放類別改為Category D,只能放置於甲板上(On Deck Only),不得置於甲板下貨艙。
海運目前對其限制比空運少,但仍屬危險品且各家船公司承運規定可能不同,需備齊UN38.3、MSDS 等文件,並提交承運公司審核確認。建議預留較長的審核時間。